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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亳州九网吧集体起诉公安局纪实
2008-04-23 出处: 作者: 阅读:

        近日,安徽省亳州九家网吧集体聘请老李出任他们的全权委托代理人,起诉该市公安局谯城区分局。该案已于2007年3月9日在亳州市谯城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由于该案非“必要的共同诉讼”,故谯城区人民法院决定分别审理,自开庭时间2007年4月9日至4月13日起谯城区公安分局将连续九次出现在被告席上。同一行政机关,一次被九家网吧同时提起行政诉讼,这无论是在安徽省还是全国,都是前所未有的。那么,是什么原因使得这九家网吧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执意要将公安局送上被告席呢?这其中有些什么样鲜为人知的隐情呢?
一、猪年的噩梦

按照中国传统习俗的解释,猪年是丰收之年、祥和之年。但对于安徽省亳州市谯城区的九网吧业主们来说,猪年伊始带给他们更多的却是茫然与无助。

2007年2月26日晚十时许,鞭炮声还在耳边炸响,空气中火药味儿还十分浓郁,人们还沉浸在春节的快乐之中,而就在这时,部分毫州网吧“迎来”了公安局谯城分局治安大队清检治理,甲壳虫网吧、E情网吧、梦雅网吧、无名网吧、可乐园网吧首批接受“执法检查”。曾有一位网吧业主对当时执法场景作出如下描述……在x网吧门前突然停下一辆无牌桑塔纳车,车上下来10多个人,进入网吧后清理走上网人员便让业主将营业执照和上网登记本拿出来,并令人卸下主机、拆下光纤转换器、服务器等搬上车,还喝令业主随他们同行。业主当时在还没明白会被带到哪里去?在随同检查一行人最终来到了谯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在谯城区公安分局治安大队办公室网吧业主被以违反规定;登记上网人员不详细;附交罚款5000元,限3天交齐为由让等侯处理。过了一天,业主没去交钱,结果第二天又来一辆车,来人说,你们还不去交罚款,机器将被全拉走!业主慑于威吓随即打车去治安大队交了5000块钱,领回了被扣物品……其中有几家规模较小的网吧业主感觉5000元罚款实在太多了,试图找人给治安大队的范队长说说情,能不能少交点,可无论是领导说情还是亲友说情,均遭到了严词拒绝,没有任何通融的余地。其中五位网吧业主试图找范队长本人诉说自己的实际困难,更是被兜头一顿训斥:甚有可能讨得更高的罚款。逼于无奈五家网吧业主含恨忍泪交上了所谓的5000元罚款,收到一张盖有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治安警察大队公章的收据(其中有二家业主还是事后去要来的收据)。

    此事在亳州市传开后,其他网吧业主在气愤之余,还庆幸自己躲过了这一劫。可没想到的是,仅仅过了四天,治安大队再度进行执法检查。20007年3月3日晚十时许,治安大队再次出动,对梦想网吧、网上飞网吧、牛牛网吧、阳光网吧等四家网吧进行检查,其过程与四天前对前述五家网吧的查处如出一辙,还是清理上网人员、扣机器、扣证、把人带到治安队作笔录、交5000元罚款这一模式。其理由也都是借口网吧上网登记不详细,所以要处罚。

在不到一周的时间里,九家网吧连续遭到“查处”,这下引起了业主们的恐慌。其中有个业主在到治安大队交涉时,有个警察对他说,你们不要有幻想了,快交钱吧,谯城哪个网吧也跑不了!这句话引起了这位业主的警觉,经过深入了解,治安大队针对网吧的一个惊天的计划浮出水面,消息传出,舆论大哗。 

二、范队长的“百万创收计划”

    据消息人士透露,治安大队范新立大队长是由谯城区某派出所所长升任治安大队大队长的,年前刚刚履新,而对网吧进行执法检查则是其新官上任三把火中的第一把火。烧这把火的真实意图来自范队长上任伊始即制订的2007年创收一百万元的宏大的计划。客观地说,范队长这个计划是具有可操作性的。因为据不完全统计,谯城区共有网吧一百六十余家,按每家罚款五千元计算,恰恰是一百万元。还有个更重要的原因,就是网吧近年来形象不佳,个个被整的服服贴贴,只要执法人员进门便吓的噤若寒蝉大气也不敢出,收缴罚款一向十分容易,从未出现过“抗法”的现象,交了罚款甚至连收据也不敢要。网吧业主们从来都是甘心认罚,充其量是找人说个情,想法少交点儿罚款而已。因此,范队长想当然地认为,只要自己“秉公执法不徇私情一碗水端平”,这创收一百万的计划简直是扳倒树摸老鸹__手拿把掐的事。至于行政处罚法规定的“……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相当”的原则,至于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即依据法律法规的授权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的原则,至于治安大队有没有对网吧的经营活动进行执法检查的法定职权,则完全被范队长扔到了九霄云外。所以在他的具体领导下,才出现了本文开头时谈到的尤如土匪抢劫般的绑票式执法,才出现了对说情风大义凛然的严词拒绝。而所有这一切,都是为了确保“百万创收计划”的顺利实施。

  令范队长意想不到的是,该计划实施不到百分之十即遭遇阻力。而更令范队长意想不到的是,一向被整的服服贴贴的网吧业主被这个百万创收计划彻底的激怒了,要奋起抗争了!

  被“查处”的网吧业主,以及更多的还没有被“查处”的网吧业主们在网吧协会的协调下集合在一起,经过讨论,大家达成共识:1、治安大队这次所针对的,不是哪一个网吧而是全体网吧业主。2、如果这次不依法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只能是“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网吧今后将永无宁日。3、全体网吧业主共同参与支持被“查处”的网吧提起行政诉讼,聘请有网吧维权第一人之称的老李担任诉讼的全权委托代理人。

  2007年3月5日,即范队长的第二次执法检查后的仅过了一天,老李便一天数次接到了亳州网吧业主们的求助电话。2007年3月6日,迫不及待的业主们驱车一千三百公里,将老李接到亳州。

 

九网吧诉公安局一案媒体报道后,公安局方面开始比较强硬,范新立大队长还声称要"积极应诉",还表示自己的执法没有"任何问题".但事实胜于雄辩,毕竟社会进步了,毕竟法制进步了。范大队长的强硬立场也没坚持多久,在省厅领导、市局领导的批评下,谯城分局开始寻求和解之路。和解当然是可以的,业主们并没有打官司的瘾,只要能达到诉讼的目的,和解对双方都是最佳选择。于是**写了一份“和解法律意见书”:   


               和 解 法 律 意 见 书   

亳州市公安局谯城分局领导: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大行政诉讼协调和解工作力度的通知精神,现对九网吧诉贵局违法行政一案提出以下和解法律意见。 
   
一、除治安案件外,今后治安大队及派出所不得对网吧的正常经营活动进行执法检查。   
    从此次贵局下属治安大队对网吧实施非法检查并进行非法罚款非法扣押网吧设备的理由来看,是认为网吧对上网消费者登记不详细。但上网消费者登记事项系由《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第三章经营当中的第二十三条所规定,显然,“上网消费者登记事项属网吧日常经营活动的内容。而《条例》第四条明确规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负责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设立审批,并负责对依法设立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根据《条例》的上述规定,上网消费者登记事项属文化行政部门监管确定无疑,没有任何模糊不清之处。因此,治安大队对属于网吧经营活动内容的“上网消费者登记”事项不具执法检查的主体资格。  
二、网吧对上网消费者身份进行登记核对是否合法值得商傕 。   
    2002年11月颁布实施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23条规定网吧经营者应当对上网消费者身份进行登记核对。但这条规定与2004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以下简称身份证法)相抵触,应属无效。因为《条例》规定的登记核对上网消费者身份实际构成对公民身份证的查验,而根据《身份证法》第十五条,查验公民身份证这种行为,只能由人民警察来实施,网吧经营者不具有查验居民身份证的权力。从法律位阶上来说,《条例》是行政法规,《身份证法》是基本法律,法规应当服从法律;相对于《条例》,《身份证法》还是上位法,下位法应当服从上位法。从时间上看,《身份证法》于2004年1月1日生效,而《条例》是2002年11月15日生效,身份证法是新法,而旧法应当服从新法。另外,条例中关于消费者身份登记是一般规定属一般法,而身份证法是专门规定公民身份方面的专门法律,即特殊法,而一般法服从特殊法。此外,身份证法也并没有规定登记部门如果核对登记公民身份证不详细则要处以罚款的罚则,相反,对违反规定查验公民身份证倒是规定要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追究刑事责任。在现行法律中,只有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旅馆业的工作人员对住宿的旅客不按规定登记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的,或者明知住宿的旅客将危险物质带入旅馆,不予制止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其处罚是针对“工作人员”而非业主,而且数额也仅是200到500。   

    另据该条的规定,对于上网消费者身份,即使警察进行查验也是不合法的,因为消费者在网吧内上网无论其登记还是未登记或者登记不详细,并不违法,即并非身份证法规定的警察可以查验身份证的四种情况中的任何一种,治安大队以例行检查为由到网吧查上网消费者身份证,实际构成违反规定查验居民身份证。总之,《条例》规定网吧经营者强行登记上网消费者身份,并制订巨额罚则,不符合身份证法的立法本意,也违反了《立法法》第五十六条。那么,既然网吧经营者登记核对上网消费者身份这种行为是否合法都成了问题,既然警察查验上网消费者的身份登记也不具有合法性,那么治安大队对网吧登记上网消费者事项进行检查又有什么合法性可言?   

三、坚决杜绝粗暴执法、野蛮执法,按照党和政府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作到文明执法、和谐执法。   
    因《条例》规定“公安机关负责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及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故对贵局下属治安大队等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对网吧属于信息网络安全、治安、消防范围的问题实施监管,网吧亦有配合的义务,但希望今后治安大队因办理治安案件经分局以上主要领导批准在法定职权范围内到网吧“执法”时,应严格按照国务院关于“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要求,按照国务院十部委关于《控制对企业进行经济检查的规定》的要求,依法行政,切实做到文明执法、和谐和执法,切实保证网吧正常经营活动的进行,为维护网吧的正常经营环境保驾护航排扰解难,帮助网吧建立各种治安防范措施,消除各种治安隐患,真正做到“热情服务、严格执法”,将罚款式执法变为服务式执法。我们认为,治安大队只有这样做了,才符合党和政府构建法制政府、服务型政府的要求,才符合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才符合国家执法人员人民公安的形象和身份。   

四、返还此次的乱罚款,并对近年来贵局下属治安大队、派出所等单位对网吧的乱罚款进行一次清理一并返还。   
    罚款是行政处罚之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对罚款有明确规定,必须经过法定的程序而且必须做到作出罚款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与收缴罚款的机构分离,但长期以来,贵局下属派出所、治安大队不依法办事,置国家法律与不顾,对网吧乱罚款之事屡见不鲜,败坏了公安机关的形象,亦严重妨碍了网吧的正常经营活动,国家法律法规对乱罚款的处理亦有严格规定,故我们要求返还罚款合情合理合法,希望能得到贵局领导的支持。   

五、建议贵局免去此次事件的始作俑者范新立大队长的职务。   
    鉴于此次我们九网吧诉贵局行政违法在全省乃至全国造成广泛影响,且此次行为的始作俑者范治安大队新立大队长对此案没有正确认识,在本案立案前后仍然多次在公开或者不公开场合对当事人威胁利诱,声称要进行报复。范队长的行为,完全失去了作为国家执法人员的资格,知法犯法,亦对我们网吧今后的正常经营活动构成潜在的威胁,故我们提出上述要求,希望贵局领导予以支持。

六、贵局所说今后治安大队查网吧要局长以上领导签字才可以,不会“随便”检查网吧的说法于法无据。   
    贵局领导通过文化局稽查大队告知我们,承诺今后治安大队未经局长批准不会随便查网吧,此说于法无据。法律常识告诉我们,行政机关必须依法行政,其执法的依据是由法律确定的,而不是由领导批准的。比如说《条例》规定公安部门对网吧的信息网络安全、治安、消防有监管的职责,网吧出现了信息网络安全、治安、消防方面的问题,由公安部门按照各警种的分工实施监管当然是合法的,无须领导批准。反之,没有法律规定与授权,无论哪一级领导批准进行检查也是不合法的。   

七、撤销对阳光网吧所下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此次九网吧诉贵局行政违法,仅阳光网吧一家收到了“行政处罚决定书”,但这份决定书亦是在非法扣押该网吧的设备之后当业主去索要扣押清单时才收到的,其内容和程序均不合法,故应撤销。 
 
八、与贵局实现和解是我们九家网吧业主的共同愿望,希望能依法达成协议。   
    推行行政诉讼和解制度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最高法院正在加紧起草相关司法解释,山东省高院等地方高院也制定了相关规定,因此行政诉讼和解符合法律规定,所以我们要求在法院主持下与贵局举行一次座谈,对本案的和解达成一致的书面意见,求得对本案的圆满解决。   


               顺致   
大安!   
                     甲壳虫网吧  E情网吧 梦雅网吧 无名网吧 可乐园网    
                     网上飞网吧 梦想网吧 牛牛网吧 阳光网吧   

                   
    
                              2007年3月25日   

    该法律意见书昨日交至公安分局,得到的答复是基本同意.今天早上九点,范新立大队长亲自向九家网吧业主赔礼道歉.鉴于此,九网吧到法院办理了撤回起诉的手续.至此,一场轰动全国网吧行业的九网吧集体诉讼案落下帷幕.尽管此案最终没有走上法庭,但以这种方式结案,亦是法律的胜利,体现了法制的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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